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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:“三举措”有力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
 
 

  近年来,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把企业信息披露列为重点工作之一,努力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体系。在明确了“谁披露”“披露什么”后,进一步解决“怎么披露”的问题,不断深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工作,强化企业绿色发展主体责任。一是统筹协调,规范披露工作机制。为强化部门协同,优化工作流程,深圳于2023年12月出台《深圳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规范》,明确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职责分工和程序要求,抓实抓细督办工作;与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国资委等职能部门建立了年度会议协商机制,齐抓共管形成合力。二是指导帮扶,激励引导企业依法披露。在助企纾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下,2022年7月,深圳创新性向社会发布了11家企业的年度报告编制模板。为确保名单内企业能够及时、准确、规范填报年度报告,2023年12月印发了《深圳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指引》,从法规解读、《工作指引》分享、平台操作、典型案例等四个环节进行线上重点培训,增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责任意识。我市相关经验做法刊发在中国环境、人民网等国家级平台,为全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树立了标杆。三是加速推进,不断提高监管效能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作为市委、市政府推动企业绿色转型的改革任务之一,深圳市2023年以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,扎实开展工作,成为全国首个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年度报告的城市,并成为广东省生态环境系统率先完成年度报告披露任务的地级市。今年我市继续加大推进力度,工作成效达到两个“100%”。即截至2024年2月,纳入2023年度披露名单的826家,其中产生企业环境临时信息744条,披露率100%;应披露年度报告的企业826家,披露率达到100%,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总体再上新台阶,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更加积极,营商环境更加优化,以实绩实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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